下党当时实在太穷了。不要说基本的公共设施建不起来,平时吃饭只有盐巴调味,连酱油是什么都不知道。当时人多去了几个,连开会场所都没法子解决,在廊桥上开会、吃饭和休息,就是习书记亲自敲定的。我们看了以后,确实很受触动,觉得不把这样的乡村百姓拉出穷窝,就对不起自己的头衔和职位。我相信习书记一定也是这样想的,因为后两次再进下党,都是他自己主动去的,那里百姓的生活始终牵动着他的心。
采访组:后来习近平同志到福建省委工作,和您还有工作交集吗?
张学清:我1996年离开宁德到省直单位工作,任省物价委主任,那时候习书记已经在省委任副书记,分管“三农”工作。当时全省刚刚宣布村村通路、村村通电、村村通广播,是一件为民惠民的实事。但在通电问题上,就出现了“三乱四电”现象,即乱收费、乱加价、乱集资,人情电、关系电、权力电、偷窃电。反映最突出的就是乱收费乱加价问题,惠民的好事一度出现导致农民负担过重的乱象,当时《人民日报》还对福建这方面问题进行过披露。习书记对此事非常重视,亲自听取汇报并出席专题工作会。我们当时下了决心,一定要把电价压到1元以内,习书记知道以后非常支持,还支持我们开展舆论监督,提倡全省农民凡是遇到电价超过1元的有权拒付。在开展集中整顿的第一年,我们就为全省农民减负5个亿,第二年又减少3亿多,受到广大农民的好评。
2000年2月,我调任省地税局局长。那时候习书记已经是省长了,主管财政金融工作。他交给我两项任务:一是“带好队”,就是带好税务这支队伍。当时地税系统是从省到乡镇垂直管理,整个队伍有12000多人,都是“吃皇粮”的,要管好不容易。二是收好税。他下达给我们一个硬任务,就是帮劳动厅(也就是现在的社会保障局)做好社保费的收缴工作。起初,工作实施起来我才发现面临三大阻力:一是企业方面的阻力,因为收费就牵动企业,企业的负担客观上就会加重;二是随着企业负担加重,反映到政府层面,有的地方就会担心影响引进外资,继而影响地方经济发展;三是来自我们税务系统内部,不少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,毕竟税务局按理讲是依法收税,社保费收缴当时不是我们的分内工作。在认识没有统一的情况下,这件事的确很难办。
我向习省长汇报了自己的为难之处,他听了表示很理解,说完成这项任务,如果在人手、设备上有困难,都没关系,他会帮助我解决,但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工作。他说,要给大家讲清楚,这个事是关系到福建社会保障工作落实、关系到社会安宁稳定的大事,税务部门要认识到这个做法的深远意义,统一思想,好好地收。他还说,针对企业担心的问题,完全可以给企业开诚布公讲明白,相信对方都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,我们引进一家企业,不管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,如果连这种基本的社会责任都不愿意承担,那么我们引进他,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。简单几句话,我听出了习省长的信心和决心,也看出了他高瞻远瞩、着眼全局的领导风范。后来,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落实,习省长多次牵头召集相关领导和部门开会研究讨论,还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最终决定从2001年1月1日起,把地税征收、财政监督、社保发放作为一个工作体制确定下来,全面实施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。
那次开征前,全省社保费只能收到两三亿,有时候连这个数字都收不上来;2001年新体制实施后,当年就收了34亿,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厦门。今天来接受你们访谈之前,我特地打电话问省税务局社保处的处长,现在我们全省收取的社保费已经达到920亿。可以说,当年习省长为国家的社会保障事业、为全省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。我也亲身感受到他真是一位沉稳睿智、远见卓识的领导。
采访组:在日常接触中,习近平同志留给您怎样的印象?
张学清:和习书记共事过的人,相信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,就是他为人沉稳、务实亲民、正派清廉。现在回想起来,他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展露出一个大国领袖必备的素养。或者说,在宁德,在福建,他的宏才大略已经初显端倪。原福建省军区司令员陈明端当时对习书记就有一句评价:习近平年纪轻轻,讲起话来有条不紊,真有大将风度。我们都很认同!习书记在工作和生活上对自己要求都很严格。1989年3月,他牵头制定了《关于地委、行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》,主要包括12条:在职期间不准以任何名义占地营建私房;不准个人介绍基建工程;不准贪污受贿和索贿;不准违反招工、招干、招生、毕业生分配、征兵、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和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,私自安插子女、亲友,谋求特殊照顾;不准在干部的提升、晋级和调配选拔上,违反组织原则和人事干部工作程序;公务往来不收礼,不向基层单位索要各种产品、礼品,索购紧俏商品;下基层不准大吃大喝,要严格要求按接待标准办伙食,按规定缴纳伙食费;不准公车私用,如特殊情况私事要用车,要向车辆管理单位缴纳用车费;不准利用职便以任何名义参与经商办企业;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奖励;要敢于坚持原则,敢于碰硬,带头抵制各种不正之风,不准为违法乱纪的人和犯罪分子说情袒护、徇私枉法;教育管理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。一个多月后,1989年5月15日,又出台了《关于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若干补充规定》,共5条:不准购买新的进口豪华汽车;不准修建超标准的办公楼、宿舍;领导下乡要轻车简从,不要到当地边界迎接上级领导;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,除有关人员外,不要层层增加陪同人员;